办事指南
1、 确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的,凭建筑管理所证明办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环保审批。每次审批的连续施工时间不超3天,两次审批间隔必须1天以上的间隔。
2、 每年中、高考期间一律停止夜间施工审批(除紧急抢险、抢修作业外)。